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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出台新规 各高校、职校5年内学费住宿费不准涨

[字体: 小] [2007-8-17]  [来源 /党政办]   [关 闭]
    2007年08月16日04时13分   来源: 中安在线-安徽商报   记者昨日从省教育厅了解到,省政府日前出台新规,对高校、职校的收费标准进行确定,要求今后5年内各类学校的学费、住宿费标准不得高于2006年秋季标准,以确保贫困学生正常上学。同时,我省今年将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据了解,省政府出台的《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地规范收费管理,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今后5年内各类学校的学费、住宿费标准不得高于2006年秋季标准。


  同时,省政府要求各地要进一步严格收费立项、审批和公示,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坚决制止乱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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